一个强政府,其强不是建立在弱个人权利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强个人权利之上,一个能使每个公民在政府强制执行法律的护佑下变得强大起来的政府才是强政府。正因为此,我们为南京市“全境永久封杀恶企”的强政府作为喝彩。
近日,南京溧水一民工因讨薪被工程发包方雇佣人员砍断左手小臂,这种令人发指的黑恶行为不仅激怒了舆论和公众,也激怒了当地政府:南京市政府21日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建工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此事件当事方———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将永远不可能在南京市场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此外,江苏省建设厅也将对中建五局恶劣行为进行处罚,今后全省新招标的建筑工程,也将可能对“中建五局”这四个字关紧大门。(1月22日《扬子晚报》)
类似民工讨薪未果反遭残害的事件在全国发生过不少,有惨遭毒打的,有被砍断手筋的,有被砍掉耳朵的,有被割掉鼻子的———作恶者虽然最终都受到了法律惩罚,但像南京这样“株连”到整个企业“全境永久驱逐永久封杀”的威慑性严惩,似乎还是第一次。更何况“中建五局”还是一家“中字头”的知名企业,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成员企业。政府这种为保护民众权利和保障契约执行而向恶企开刀的强势作为,赢得了舆论的一致赞赏,网友纷纷留言力挺南京市和江苏省对中建五局的“永久驱逐”。
虽说“永久驱逐”带有威慑性,但这种威慑性严惩并没有超越法律,从保护本地民众权益和维持市场秩序的角度看,政府有权对一个既严重失信又严重违法的企业作出“禁入”惩罚。虽然作恶者仅是中建五局下属项目的一个发包方,但与中建五局的管理失范是分不开的,政府有理由据此怀疑整个中建五局的诚信资质和守法品性。
看到当地政府的这个强势出击,我想起了经济学家奥尔森提到过的“强政府”。如今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似乎都非常反感政府权力和政府干预,似乎市场的繁荣依靠斯密所言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政府介入,自由主义者的格言是“管得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其实排斥政府的观念是不对的,市场的繁荣其实从来都离不开政府的干预,甚至需要“强政府”。比如,契约是市场交易的核心,可契约如果没有“剑”作保证则等于一纸空文———那“剑”来自哪里呢?正来自于有一个强政府制定并保护契约的强制执行。只有政府才拥有垄断性的强制权力或暴力,惟有一个强势的政府才能在执行法律中有效地保障个人权利和维护市场秩序,这正是市场繁荣之源。
政府最本质的合法性在于提供市场和个人不能供给的公共产品,所以,一个强政府的“强”,就是表现在供给公共产品和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上的“强”。南京市政府此次为保护民权和执行契约而对中建五局作出的“永久驱逐”惩罚,就体现了一种强政府作为。相信在这种严惩的威慑下,当地建筑市场在拖欠民工工资上会规矩很多,只有这样的强政府才能给市场带来规则和弱者提供保护。
可在现实中许多地方,公众看到的“强政府”,并非表现在保护民权和保障契约上面,而是表现在强力推行政府意志、树立领导权威、凌驾于私权之上、骑在百姓头上、随意调遣国家暴力机器整人等方面。典型如前段时间扎堆发生的好几起事件,县长将追着签字的校长撤职拘留,县委书记叫嚣要将冒犯自己的商人从本地地图上抹去,县政府以“株连手段”强制拆迁———这样的“强政府”其实只是公权力相对于民众私权利的强势,在真正履行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上其实非常弱,是典型的“弱政府”:既不能履行执行契约的职能,又不能保持政令和法律的畅通,更无能保护民众的权益不受侵犯。
一个强政府,其强不是建立在弱个人权利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强个人权利之上,一个能使每个公民在政府强制执行法律的护佑下变得强大起来的政府才是强政府。正因为此,我们为南京市“全境永久封杀恶企”的强政府作为喝彩。文/曹林
(金羊网-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