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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07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6863件,解决5901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964元。 2007年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受理数和解决率均继续呈下降的趋势,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升,表明投诉的标的额不断增长。加倍赔偿的数量增长而加倍赔偿的金额下降,另外,消费者对合同、广告、虚假品质表示的投诉同时增长,表明一些经营者的欺骗手段更加隐蔽,诱骗性和危害性更大。 二、从2007年投诉下降居前10位的商品和服务中商品占八类、服务占两类和投诉增长前10位的商品和服务中商品占三类、服务占七类的情况来看,消费者对日用消费品的投诉进一步下降,而对电视购物、网络购物、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新兴的服务行业投诉逐步增多。 三、个别被媒体曝光的产品也引发了消费者的集中投诉。例如“锅王胡师傅锅”的问题,即是厨房设备投诉上升的主要原因。 2007年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投诉方面:销售、金融保险、教育培训是投诉热点。 首先,销售投诉增长最多,达到25.8%。其中,电视和网络销售投诉问题突出。 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数码产品、珠宝首饰、化妆品、服装、图书音像等方面。主要的问题有:利用低价诱惑消费者;虚构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不到或号称有神奇功效的产品;伪造中奖信息欺骗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的预付费或要求消费者先将钱款划拨;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某些提供交易的平台未尽到监管责任和义务。 其次,金融保险投诉略有上升,保险市场不规范情况严重。 第三,教育培训行业不规范造成投诉增加。 2007年,消费者对教育培训投诉增加了4.8%,主要涉及社会开办的进修学校、培训中心、技术学校、电脑类培训、驾驶员培训、再就业培训、考学培训等方面。主要问题有:主办方往往以报名人数不足等理由故意拖延开班甚至不开班;收费没有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者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以及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费要求;虚假宣传严重,学校的实际条件与宣传广告严重不符;有些主办方根本无资质;开班后课程缩水、课时随意更改、随意合并班级,消费者得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商品投诉方面:手机、汽车仍是热点难点。 手机投诉总量大。2007年手机投诉总量虽有所下降,但仍是投诉量最大的单项商品,占投诉总量的12.3%。 汽车投诉增多。2007年汽车投诉上升5.6%,在投诉上升产品中位居第二位。主要问题有: 质量难以让人放心。2007年,消费者对汽车质量的投诉占汽车投诉量的63.2%。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仪表板等关键部件在使用不长时间内就出现质量问题。 维修质量差,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有些修理厂人员资质不够、维修质量差,导致车辆多次送修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障碍。维修过程中,使用的零配件也得不到保障,一些4S店甚至虚构产品故障,诱使消费者更换零配件,个别路边店、修理厂则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购车合同争议多。如销售商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车,或者其指定的保险公司价款过高,合同本身不规范,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消费者和销售商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不清,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不能按照合同有效维权。 农资投诉下降多。2007年,农资投诉的降幅达20.6%,是各种商品和服务中降幅最大的,同时也是农资投诉连续第4年下降。但假冒、虚假品质表示、营销合同呈上升趋势。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 一、经营者应当加强自我规范,诚信守法。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准确披露信息、清晰明确价格、公平规范合同、广告合法真实、产品可靠安全、服务方便快捷、及时化解纠纷,帮助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以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 二、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弥补漏洞,添补空白,尽量做到“有法可依”,如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的相关规定,修改手机“三包”规定中滞后条款。同时,应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加大违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并将管理关口前移,在加强现实生活消费管理的同时,加强对网络消费领域的管理。 三、新闻媒体一方面要加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舆论监督,曝光性质恶劣的经营者和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广告审查,不播放(刊登)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 四、广大消费者要多掌握一些商品知识和消费常识,并按照说明书要求安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同时,从自身需要出发消费商品和接受服务,不图一时便宜、不被“美丽谎言”所诱惑,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反映、举报,协助打击不法经营者和经营行为,保护自身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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