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首次将清明节纳入法定假日,但对郑州的公务员来说,这个即将到来的法定假日却已经被一纸通知拦腰砍掉。4月2日的《法制日报》报道,为迎接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2008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郑州市委、市政府“两办”发出通知,全市公务员清明节期间不休息,但在节后可以安排补休。
郑州不执行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此举明显涉嫌违法。郑州一纸通知砍掉公务员的清明假期,其核心的问题是,政府部门自身不拿法定假日当回事。
表面上看来,郑州市委、市政府为了工作剥夺了公务员们的法定假期,很有点“大义灭亲”的味道,这也正是很多网友赞同这一举动的心理基础。但你知道,政府的行为很多时候都是一个潜意识中效仿的榜样。如果一级政府可以为了工作不惜涉嫌违法,不拿白纸黑字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当回事,企业是不是也可以为了工作随意剥夺员工的法定假日?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公务员都比普通的企业员工更有维权能力,如果公务员的法定假日都可以随时被牺牲,你叫那些为了饭碗忍气吞声的普通工人怎么敢为自己争取法定休假权?如果政府都能随意架空法律法规,那些企业老板又怎能把国家的强制休假规定当回事?中国人的休假权长期存在虚置现象,各级政府自身的责任又有多大?
堂堂一级政府不把国家的法定假日放在眼里,让我们看到有些地方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张狂。(宁远)/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