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4月7日电 (陈永君)从今年开始,甘肃省将利用5年时间,帮助全省10万农村特困户完成危房改造。为此,甘肃省将筹资6亿元,政府补助资金原则上平均每户不低于6000元。3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全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每户补助改建3间房
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茅草房、简易石板房、土坯房等危房,且无能力自我改造的特困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残疾人家庭和因灾害损坏房屋户优先安排。改造标准是每户由政府补助改造建设3间平房,每间15平方米左右。分散供养五保户由乡镇政府负责,每户建2间住房,产权归乡镇政府;改造新建房屋一律为砖木或砖混结构。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危房改造的农村特困家庭需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任务须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的改建房屋,统一设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对危房改造物资、资金改造使用情况,审计部门将进行审计监督,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户均补助不低于6000元
全省将共筹集6亿元资金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平均每年改造2万户。政府补助资金原则上平均每户不低于6000元。
甘肃省政府规定,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保资金”专户,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省上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