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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管”不住的小区停车场终于退款了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5:4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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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兰州1月15日电(记者胡伟杰)“物业公司已经退还多收我们的4080元。”日前,家住兰州市城关区森地国际小区的石先生向记者说。

  “停车位规定收费标准为每月260元,实际却收费600元。”8日,兰州市森地国际物业公司乱收停车费一事经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报道后,引起兰州市相关部门重视。

  11日下午,兰州市住建局联合兰州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甘肃森地润泽物业公司进行约谈,就小区停车收费相关政策解读告知,责令物业公司及时向业主退费。

  12日,双方同意按《兰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每月收取260元的临时停车费,物业公司将多收款项退还给业主。同时,住建部门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与业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记者注意到,小区停车费收费不合理是个“老大难”。曾有其他小区多名业主也反映,收费同样偏高,但大多数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不了了之。也有一些业主自发联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抵制乱收费。

  此前,石先生所在小区的停车费曾一度高达900元。2020年,他起诉物业公司。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应退还多收停车费1977元,但“令其制定出合理收费标准及物业公司出具合理的依据……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石先生介绍,法院判决生效第二天,物业公司便出台新收费标准600元,但仍然高于260元的收费标准。

  政府部门出台的《标准》难以约束物业公司,法院判决也“管”不住。小区停车场收费乱象暴露出当下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的混乱无序。

  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加大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法查处物业企业的违规行为,保障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双方同意按《兰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收取260元的临时停车费。物业公司将多收的4080元退还给石先生。兰州市住建部门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与业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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