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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金塔县“黄金六条”揽良才 吸引“凤凰”来逐梦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57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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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12月20日电 (通讯员 卢玉)“功以才成,业由才广”。近日,酒泉市金塔县出台“黄金六条”引才措施,从经济待遇、住房保障、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人才服务,以更大诚意、更大力度吸引“凤凰”来金塔逐梦。

  据了解,金塔县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应签订10年服务期协议,让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具体措施如下:

  生活补贴。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与金塔县相关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引进框架协议,工作满一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分年度按比例落实生活补助,10年内发放完毕。其中:博士80万元、硕士70万元、本科毕业生60万元。

  住房补贴。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工作满5年后,需要在县域内购房的,可申请购房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博士研究生补助购房面积80㎡的40%、硕士研究生补助购房面积70㎡的30%、“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购房面积60㎡的20%。

  职级职称。本人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博士和硕士,分别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等级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试用期满后分别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

  调任提拔。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博士可推荐担任正科级职务或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硕士可推荐担任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相应的党政机关岗位工作。

  编制待遇。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其他行业领域引进的人才,纳入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项目扶持。支持引进人才兼职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推广,或设立科研工作站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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