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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抗诉甘肃马玉林抢劫案获改判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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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月11日,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披露了最高检抗诉的马玉林抢劫案的办理情况。

  元明介绍,本案发生于2015年5月,原审被告人马玉林使用暴力抢劫被害人怡某红并致其死亡,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马玉林提起公诉,但一审法院仅认定马玉林男扮女装使用怡某红银行卡窃取其钱财的事实,以盗窃罪判处马玉林有期徒刑十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检察院提出抗诉,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2022年8月8日,甘肃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023年11月10日,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一致同意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24年1月31日,最高法指令甘肃省高级法院再审。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改判马玉林死缓,并限制减刑。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最高检认真审阅全部卷宗,全面听取原现场勘察人员、审讯人员、法医及省、市检察院承办人等办案情况和意见,通过一线办案人员亲自讲述,了解到一些案卷中未体现的案件细节。同时注重亲历性审查,先后两次提讯原审被告人马玉林,实地查看被害人所住小区、埋尸地等重要涉案场所,进一步增强了直观认识和判断。最高检着重围绕原判不予认定抢劫罪的理由、下级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理由、马玉林无罪辩解等加强针对性审查,与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就其中的技术性证据问题一一反复沟通,进一步释疑解惑。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批示要求,指导甘肃省检察院进一步做好相关补证工作,排除本案疑点。

  元明指出,本案系被告人零口供案件,又无目击证人,案件的成功抗诉和改判,对如何通过间接证据定案、如何排除“合理怀疑”、如何利用技术性证据办理案件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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