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7月12日电 近日,兰州市永登县法院东区法庭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深入纠纷发生地,对一批涉17户村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巡回调解,并已督促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与原告代理人、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沟通协调,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由于该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本着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多次前往纠纷发生地,反复、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陈明厉害关系,实地勘察现场,并将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某公司与其余三户村民土地租赁事宜一并纳入调解范围,最终在村委会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某公司与村委会、17户农户签订的合同,同时某公司给付农户土地复耕费共计20余万元,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为了让调解协议落到实处,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督促,某公司现已主动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永登县法院学以致用,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实际行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从本职工作做起,为民群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体现了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为人民着想、对人民负责的本色。(完)
【编辑:刘薛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