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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基层法官千里之外化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6:55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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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7月12日电 “我没想到法院会为这么小的事跑来山东组织调解,原告的货物拉走了我们也安心了,法院案件繁多,你们为我的案件专门前往山东调解,真的是谢谢你们了”。案件成功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高兴地说。

  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办案法官远赴1000多公里之外的山东省泰安市和枣庄市,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4月27日,庆阳某公司与山东籍驾驶员刁某、王某口头达成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王某和刁某将32吨废旧纸箱货物用挂车运往山东,货物到达收货目的地后,公司支付运费6000元。刁某、王某在运输途中,因车辆运输货物违反规定超高、超宽,被路政管理部门罚款,由于双方对超限责任约定不明,双方因罚款、装卸费、停运损失、仓储费用及运费发生纠纷。

  5月27日,庆阳某公司将刁某、王某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查明,挂车车辆户籍登记所有人为泰安市某公司,因电话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办案人员遂远赴山东泰安市和枣庄市,在该公司登记的住所地找不到其办公场所,“住所地”为空挂,无法找到该公司。刁某、王某以其是雇佣驾驶员,应当找车主解决为由,拒不应诉。刁某、王某仅提供实际车主电话,拒绝提供姓名、住址等其他身份信息。办案人员与刁某、王某提供的车主联系,该车主只要求庆阳某公司支付193600元后归还货物,但不提供其身份具体信息,法院无法追加其为本案共同被告。后经办案人员向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部门、当地公安派出所多个单位调查了解,找到了被扣押货物的仓库和利害关系人。经办案人员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了调解协议中所确定的义务,一件运输合同纠纷案至此得以成功调解。(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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