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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18个乡镇建消防监督管理所 填补基层监管“空白”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2:07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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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5月6日电 (通讯员 赵志刚)为进一步推动乡镇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定西市临洮县在18个乡镇建立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落实“防、救、宣”一体化工作,填补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空白”,推进消防工作“共管共治”和消防队伍“共管共建”的新路子。

  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协调成立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作为乡镇负责消防工作的站所,设置所办公室、值班备勤室等独立办公场所,相关制度职责、组织机构、辖区地图等按要求悬挂。所长由各乡(镇)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所长由具体经办消防工作的在编干部担任(消防专干),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本乡镇大、中、小及辖区公安派出所专职网格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监督执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督促网格员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帮扶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等。

  组建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是临洮县顺应当前消防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消防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在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临洮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推进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建设工作。各乡镇消防监督管理所的成立,将发挥基层消防治理攻坚堡垒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安全“参与度”和“管事率”低下的问题,是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要措施,推动构筑科学监管模式,打造专业监管队伍。

  下一步,消防监督管理所将充分整合发挥乡政府、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优势,承担辖区监督执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与培训等职能,并作为乡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补充力量,辅助参与灭火救援,切实延伸基层火灾防控触角和实现灭火救援“打早灭小”的目标,全力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消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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