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3月26日电 (唐玉花 王明章)近日,天祝县人民法院对天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起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庭审适用速裁程序,是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成立以来办理的首批轻罪案件。
庭审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审判员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接受判决。在办理该4起案件中,天祝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公、检、法、司签定的《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二十日之内完成审查起诉的相关规定,受案后由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团队在“一站式”办案中心集中审查办理,仅七日内完成了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在十日内审理完成,集中开庭并当庭宣判,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在该4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各办案单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协调联动,以“一站式”办案中心为“运行中枢”和“快速通道”,实行“一站式二提前三简化四集中”的办案模式,在办案时间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前委托司法评估,各办案单位简化文书制作、审批、庭审等程序,实行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相对集中宣判,有效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办案期限,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一站式”办案的优势,强化公、检、法、司部门分工协作,在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优化审理方式,真正让轻罪案件提速快审,让公平正义及时实现,让当事人快速回归生产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