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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4:11    来源:兰州新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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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资讯】新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巩固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协作机制,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兰州新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导检查、日常联络、调查取证协作、生态修复、宣传协作等八项机制。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组织体系,在新区设置河(湖)检察长,由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联合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修复,进一步提升法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优势互补,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大格局,大合力。

  8月11日,中川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带队深入两山指挥部、临港花海、机场排洪渠、尖山庙水库和7号调蓄湖就河湖林长制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指出,全面推行河湖林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要求,落实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长效机制。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抢大险、救大灾,要做足准备,抓细抓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森林防灭火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为指挥有度、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打下坚实基础。各级河湖林长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巡河巡湖巡林工作力度,对造成河湖林草资源破坏的要严格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级河湖林长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构建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工作格局。记者 魏晓倩 祁瑞龙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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