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陇南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照“领导小组会议议全局、专题会议议专题、协调机制抓日常”的工作格局分工,及时分析研判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总体情况,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和督促检查,形成领导小组总揽全局,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全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统筹协调。
《机制》提出,由市委统战部部长担任召集人,其他17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具体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根据需要,由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通报相关情况,建立信息沟通、会商会办、指导服务、跟踪问效等相关制度,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协调机制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具体参会范围,同时根据需要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或专家学者参加。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贯彻落实。重要事项按程序向市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编辑:杜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