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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平川区法院院长带头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9日 14:08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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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5月9日电 (通讯员 王鹏中)5月6日上午9点,“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平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明田亲自执法槌,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全程网络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4日,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广场公厕附近,被告人陈某某因看到被害人高某某与他人举止亲密,遂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并将被害人推倒在地,用脚在被害人身体上踩踏数脚,至被害人受伤入院治疗,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依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何明田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发问,举证、质证环环相扣,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层次分明、秩序井然,辩护人和公诉人也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庭审持续1小时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自司法改革以来,平川区人民法院主动适应司改后审判权运行的新需要,制定科学分案机制,全面落实院庭长一线办案制度,发挥院庭长在审判组织内的主导、引领和示范作用,打造精品案件,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办案,提升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水平,促进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今后,平川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办案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带动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并加大庭审直播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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