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织牢社会救助网 兜实民生底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十四五”期间,永昌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目标,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用五年时间深耕细作,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织密救助网络,分类精准保障。五年来,永昌县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累计识别城乡低保对象2364户4423人、特困人员261户280人、孤儿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089人,救助临时遇困群众3.1万人次、流浪乞讨人员96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亿元。截至2025年底,永昌县有城市低保对象1956户2473人、农村低保对象3572户6403人、特困人员723人、孤儿1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3681人,实现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稳步提标扩面,提升保障水平。五年来,永昌县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的自然增长机制,连续4次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674元、农村低保标准4788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051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8067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1000元。2025年城市低保标准757元,农村低保标准6732元,城乡特困供养标准11808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1080元。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比169%,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比135%,累计下降34个百分点,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和46%,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城乡救助标准统筹衔接、动态增长,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精准施策发力,优化服务质效。五年来,永昌县严把社会救助准入关口,实行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保证社会救助对象增减有序、进退有据。累计清退不再符合条件救助对象1.5万户2万余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22户1802人、农村低保对象1067户2351人,特困人员185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636人、孤儿1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人;累计新增救助对象6450户969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4户480人、农村低保对象2080户3943人,特困人员280人,实现社会救助进退有序、精准高效。

衔接乡村振兴,筑牢防返贫防线。五年来,永昌县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通力解决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等易返贫致贫问题。2025年底,低保兜底已脱贫户711人、监测户443人,特困供养兜底已脱贫户27人、监测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已脱贫户10人、监测户3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已脱贫户248人、监测户59人,实现政策衔接有序、兜底保障有力。

创新驱动探索,丰富服务模式。五年来,永昌县认真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立足民生实际,高位谋划动员,健全长效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推动“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落实见效,形成了具有永昌特色的“五推进五落实”工作方法。有效组织动员省市县204家帮扶单位1600余名结对干部与永昌县1600余户1800余名关爱对象结对,累计开展走访探视1.5万余次,联系交流2.3万余次,落实政策0.9万余个,解决实际困难0.2万余个,帮办实事0.3万余件,资助资金(含物资折合)200万余元,凝聚起全社会关注关爱关心特殊困难群众的磅礴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