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采编:0931-8562277
  • 传播合作:18909311858
中新网·甘肃新闻
中新网甘肃新闻正文
当前位置: 主页 > 丝路新语> 正文内容
一场跨越两省39县区的生态奔赴 让渭河重归“清流”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 08:17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分享到: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思璇

  渭河,这条黄河最大的支流,从甘肃中部蜿蜒而出,一路穿山越谷,千百年来滋养着陇原大地与关中沃土。然而,这条流淌着历史与文明的河流,却背负着水土流失、植被退化、水源涵养能力下降的生态重负,它的安危,早已不仅关乎一河清浊。

  近日从自然资源部传来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由甘肃省会同陕西省联合申报的“黄河重点生态区渭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简称“渭河山水工程”),成功入围2026年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这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央财政支持的首批重点生态工程之一,也是甘肃省继2021年甘南“山水工程”入围“十四五”首批支持后,再次摘得殊荣。

  这个项目来得并不容易。

  渭河之于黄河,仿佛一条最敏感的神经末梢,它的上游若不安,中下游便难太平。此次“渭河山水工程”打破了行政区划壁垒,首次由甘陕两省协同谋划,以整条渭河干流中上游为舞台,联手绘制了一幅跨省域的生态修复蓝图——构建“两屏一廊一区多点”的保护修复空间格局。

  项目覆盖了甘肃定西、天水,陕西宝鸡、咸阳和杨凌示范区等4市1区共39个县区,总面积4.4万多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35.32亿元,其中可获中央财政补助高达25亿元。未来三年间,这里将铺开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破损山体修复、林草地修复、湿地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九大类建设内容,划分五区12个修复单元,落子29个具体子项目。

  目标只有一个:让黄土高原的泥沙不再轻易入河,让秦岭山地的水源更加充沛丰盈,给母亲河筑起一道坚实的绿色屏障。

  作为项目实施方案的牵头编制单位,甘肃省地质矿产开发局及其下属单位第三地质勘查院(简称“三勘院”)已是第四次担任国家级重大生态修复项目。但这一次,他们面对的困难远超以往。

  跨省协作意味着要在不同行政体系、不同利益诉求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39个县域的生态禀赋各不相同,上下游、左右岸的问题千差万别。更紧迫的是,从1月9日接到任务到4月15日报送国家部委,留给他们的时间满打满算不足百天。

  那段时间,三勘院的会议室里挂起了作战图,130多名技术骨干火速集结成突击队,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

工作人员讨论方案。图片由甘肃省地质矿产开发局第三地勘查院提供

  年初,项目组就兵分两路,沿着渭河干流自定西一路东进,辗转于两省,短短半个月内把各地最迫切的治理需求和现实困难逐一摸清。之后,项目组再次扎进深山荒野,白天翻山越岭实地核查,返程车上还在争论技术细节,夜里办公室的灯光常常亮到凌晨——数据的比对、图件的绘制、方案的推敲,就是在这样“白加黑、五加二”的节奏中一点点熬了出来。

  野外采集回来的素材,到了室内就成了需要精心打磨的璞玉。三勘院借鉴此前甘南山水等三个重大项目的成功经验,又邀请国内生态修复专家组建“智囊团”,全程把脉问诊。他们以渭河为主轴,以秦岭北麓为屏障,把流域上中游、左右岸的生态差异掰开揉碎,反复推敲每个修复单元的边界和每项工程的落点。

  甘陕两省先后组织了四轮联合评审和多次咨询论证。方案如同一块反复锻打的铁器,在一次次锤炼中愈发成型、愈发精准。今年4月初,这份凝聚了百人心血、涵盖九大任务的最终方案正式定稿——它不再是一纸公文,而是一份带着体温的承诺。

  回望那一百个日日夜夜,老一辈地质专家戴着老花镜逐字逐句校审,年轻的技术员在实战中咬牙成长;有人为了核对一组数据熬红双眼,有人为了协调一个项目往返奔波。正是这群默默无闻的地质人,用最朴素的坚守换来了最响亮的回音——6月1日,项目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评审,正式入选国家“十五五”首批山水工程项目名单。

  从2026年到2028年,渭河将迎来一场生态重塑。待到项目落地见效之时,秦岭北麓那道屏障将实现全段闭合修复,渭河的水会更清、岸会更绿,黄土高原的泥沙将被牢牢锁住。而这一切,最终都将化作黄河长治久安的一块坚实基石,也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添上精彩一笔。

【编辑:杜萍】
中新观陇·我们的视角
 
政府厅局: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厅|科技厅|住建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文旅厅|人社厅|应急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
新闻媒体: 每日甘肃|兰州新闻网 |中国甘肃网 |中国兰州网 |甘肃经济日报|新华网甘肃频道|人民网甘肃视窗|中广网甘肃快讯|甘肃经济信息网|丝路明珠网
中新社分社: 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香港|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京ICP备2021034286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