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2月20日电 做好生效文书的督促履行,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是推动执源治理的应有之义。近期,武山县人民法院鸳鸯法庭对一起婚约财产案件,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22年11月举办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3年10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分开。2024年11月,赵某某起诉高某某及高某某父亲高某甲要求返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原告向被告给付彩礼的情况、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陪嫁物品折抵彩礼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高某某及其父亲高某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赵某某彩礼的70%。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方不愿履行义务,原告欲申请强制执行,为避免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承办法官主动督促被告高某某及高某某父亲高某甲履行生效文书内容,经过承包法官多次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最终被告高某某的父亲高某甲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武山县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当事人主动履行意识,促进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切实从“执源”上缓解执行压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衍生案件的产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