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4月27日电 (王德强)近年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建甘肃省乡村振兴示范区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党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和省委“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目标,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先后作出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湿地保护管理、林木资源管理等决议,督促相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乡村“生态宜居”环境。
在立法工作中,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健全牵头起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规划,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制定实施《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张掖七彩丹霞保护条例》《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标创建目标,制定《张掖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为打造乡村振兴“张掖样板”提供支撑。同时,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农”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严把财政预算审查关,推动资金项目投向乡村振兴领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落实。对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并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赴外学习考察和市内调研,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建议各级政府紧盯目标,坚持正确发展思想和战略,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张掖样板”。
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带头作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两联系”制度,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开展“结对帮扶·爱心张掖”工程,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发挥涉农人大代表示范引领和监督促进作用,组织开展“双带一推”活动,支持代表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带动群众投身乡村全面振兴,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