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10月30日电(刘亚卓)近日,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中,坚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念,成功促成原告李某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这起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民事交织纠纷,以“一揽子”方式妥善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多方共赢。
该案中,原告李某因家属工伤保险资格认定问题,不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向渭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紧扣案件争议焦点,细致核查事实证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耐心开展释法明理与调解疏导工作。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该行政争议表面是李某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伤资格认定之争,深层矛盾实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待遇补偿分歧。如果仅就行政裁判作出结论,李某的补偿诉求仍需另行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主张,不仅加重当事人诉累,也难以实现矛盾源头化解。
法官向各方细致解读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各方权利义务边界,引导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同时兼顾原告实际困难与企业经营现状,多方权衡、积极寻找各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随后,在渭源县人民法院引导下,双方共同向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将补偿金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加速到期条款等内容固化为书面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该调解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内容合法明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原告随即申请撤回行政诉讼,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是渭源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综治”联动模式,实质性同步化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的生动实践。依托法院与综治中心协同发力,有效避免“一案了结、多案衍生”,既减轻当事人诉累,也降低用人单位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推动行政机关、企业、劳动者三方良性和谐。
该案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鲜活案例,充分彰显渭源法院“如我在诉”的司法担当。下一步,渭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持续探索“法院+综治”一揽子解纷路径,持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