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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清水县法院巧用“活查封” 善意“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5:27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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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11月4日电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案款到账,章某与某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执行完毕。在该起涉及民生保障的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灵活运用“活查封”措施,在确保执行力度不减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这是清水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

  事情源于章某与该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在为该企业务工期间,由于土堆塌方导致身体受到损伤,该企业仅支付章某前期住院治疗的部分费用后,拒绝承担后期的各项赔偿。章某在多次索偿未果后,向清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申诉,经仲裁,该企业需向章某支付赔偿金98126元,但该企业并未按时履行义务,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经营困难,负责人赵某患病需住院治疗,企业及负责人名下财产仅有几千元。但章某因工伤在家休养,没有经济收入,导致生活及后续治疗难以为继。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该企业与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注意到该企业还有装载机、叉车、皮卡车等生产设备,虽然资金困难,确仍有订单。如果强行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会让企业失去继续盈利的能力。鉴于此,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的一台装载机进行“活查封”,并向企业负责人释明法理:“机器设备可以继续生产使用,但禁止进行恶意转移、变卖、设置抵押等损害申请人权利的处分行为,并定期对机械设备尽到合理的维护、保养义务。”承办法官这一做法,既给申请执行人章某吃下了“定心丸”,又给被执行企业戴上了“紧箍咒”。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积极组织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赵某当场筹集2万元支付给章某,并就剩余款项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在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赵某提前向章某支付了剩余赔偿金后,清水县法院及时解除对该企业机械设备的查封,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完)

【编辑:刘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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