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12月19日电 今年以来,甘谷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情理兼顾”的调解理念,既避免机械司法对个体经营主体造成不可逆损害,又在法律框架内促成双方互利共赢,以精准司法举措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基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筑牢保障。
王某为辖区内涉农小微经营主体,4年前为扩大养殖规模向某银行申请15万元金融贷款。不料两年后行业行情剧变,饲料价格大涨,猪肉售价暴跌,养殖收益大幅缩水,导致15万元贷款逾期735天未能偿还,前不久,银行诉至法院申请处置以保障债权。
案件处理阶段,王某多次向承办法官说明其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还款困难,并非恶意违约,同时提交了养殖场30头待出栏育肥猪的相关证明,恳请银行给予宽限,待生猪出栏回款后分期偿还欠款。为精准掌握涉农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困境、助力优化乡村产业,承办法官摒弃实地走访王某养殖场并翻阅收支台账,发现养殖业回款周期长、抗市场风险能力弱的行业特性,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摧毁王某的养殖生计,还会损害辖区涉农小微经营主体的存续信心,破坏地方养殖产业的营商生态,属于“杀鸡取卵”式的粗放处置。
为统筹平衡金融领域营商秩序与涉农经营主体的存续发展,法院主动组织银企双方开展调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目前,王某的育肥猪已进入出栏筹备阶段,后续将按协议有序履行还款义务。
“摒弃‘坐堂办案’模式,深入养殖场一线核查经营状况、翻阅收支台账,精准掌握养殖业回款周期长、行情波动大的行业特性,为后续调解奠定事实基础。”甘谷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结合生猪出栏周期制定分期还款方案,将还款节点与养殖销售旺季绑定,既保障银行债权逐步兑现,又为养殖户预留生产经营周转空间,避免简单粗暴司法,做到情理法理兼顾。
据介绍,甘谷县法院在工作中通过实地走访摸清案件背后的民生困境,避免机械司法对个体经营主体造成不可逆损害,彰显了基层司法的温度,体现了司法工作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兼顾民生冷暖的价值追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