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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法院化解一起涉案金额达380余万元的健康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09:21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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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1月14日电 近日,宁县人民法院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赔偿金额较大的健康权纠纷,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受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4年4月,原告武某某在被告庆阳市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场地内进行作业时,被他人驾驶的装载机撞伤,导致其身体多处严重损伤,且双下肢截肢。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需进行护理,后续还需长期安装维护假肢。事故发生后,因涉及多方责任主体且赔偿数额较大,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将相关公司及个人诉至宁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原告伤情危重,家庭负担沉重(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且赔偿问题事关其后续治疗与基本生活保障,迅速进入案件审理程序。

  为彻底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案。通过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细致核算各项法定赔偿费用,最终促成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由被告魏某某、时某某共同赔偿原告武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后续假肢安装维护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2万元。被告庆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与庆阳市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协议同时明确了原告不得就本次事故再行主张权利,实现了纠纷的终局性解决。

  调解书生效后,相关义务人在法官的督促下很快履行了全部赔偿款项,使原告武某某及时获得了足额的经济赔偿,为其后续治疗、康复及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

  该纠纷的实质化解,不仅高效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也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与后续执行难题,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源头治理,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编辑: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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