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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新先事 | 新法解读守护少年 法治护航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2:10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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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2月27日电 2月25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法治副校长受邀参加博雅小学开学典礼,对全校2600余名师生开展以“新法解读护航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治第一课”。

  当日,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从立法的背景和意义入手,结合校园安全实际,为全校师生深入浅出的重点解读了新修订,并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条款,让法律深入童心,让学生“欺凌”止步于校园内外,让法律为校园安全护航。

  法治讲座中,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校园安全实际,用通俗语言、典型案例、互动问答等方式,立足把法条讲活、把道理讲透。重点围绕新法的重大调整,核心补充:建立矫治教育衔接机制,杜绝“一放了之”;重点突出:明确惩治学生欺凌,强化学校责任;源头打击:新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程序保障: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程序,体现特殊保护等五大“亮点”展开深入解读,清晰明了地讲解了新法的核心变化。明确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非不予处罚,“他还是个孩子”,将不再是“挡箭牌”。讲明14至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或初次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16至18周岁初次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同时讲明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或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依法接受训诫、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等专门矫治教育,实现宽容不纵容、保护不袒护。

  检察官还聚焦校园欺凌、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常见问题,以案释法为同学们划清行为红线,提醒同学们言论有界、嬉闹有度、遇事找法,指引教育孩子们不参与欺凌、不跟风起哄、不触碰法律底线。现场互动热烈,同学们积极提问交流,进一步认清违法后果,增强规则意识。

  最后,检察官诚恳而真挚的叮嘱和寄语每一位同学:“你们一定要记得,不做挥舞拳头的‘小霸王’,不做冷漠旁观的‘小透明’,更不做忍气吞声的‘小可怜’。如果你被‘欺凌’了,错的是‘欺凌’你的人,而不是你。请勇敢地告诉老师和家长,我们也是你身后的法治后盾。亲爱的孩子们,愿你们的未来像彩虹一样五彩斑斓,像阳光一样明媚灿烂。”

  此次法治讲座把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用心送到全校师生身边,既讲清了权利和边界,也讲明了责任与义务,既普及了法律也传递了温度,以法治课堂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榆中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普法,深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一系列法治宣讲活动,用法律守护校园创稳创安,协同学校、家庭、社会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以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以法治力量引领青少年向阳而行。(完)

【编辑:刘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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