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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故事 | 坚持“三个突出” 提升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6:37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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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11月27日电 (殷艺 房学威)在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近年来,酒钢集团公司锚定全面提升治理效能目标,以“突出政治引领、突出规范有效、突出授权放权”为主线,对标行业先进、深挖自身短板,系统推进治理体系建设,成功探索出一条兼具国企本色与酒钢特色的治理现代化路径,为省属国企深化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突出政治引领:筑牢党建与治理融合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酒钢集团以系统性举措将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各环节,构建起党建与经营协同共进的新格局。在顶层设计层面,集团深化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成立由党委直接领导的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通过“统筹协调—顶层规划—闭环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对战略规划、资本运营、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的全面领导,确保企业发展始终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

  与此同时,酒钢集团持续深化“党建入章”实践,将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核心地位。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集团建立“学研用”一体化机制,通过年度学习计划制定、专题研讨交流、实践成果转化等方式,提升领导班子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为压实党建责任,集团还构建了“6+18+60”党建考核指标体系,涵盖政治建设、基层党建、人才队伍等六大维度18项核心任务60条具体指标,形成“明责—履责—考责”的闭环管理,让党建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在权责界定上,酒钢集团以公司章程为根本遵循,通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清晰划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经理层职权事项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其他事项由各治理主体依法决策,既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又保障董事会、经理层依规履职,构建起“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执行运营”的协同治理机制。

  突出规范有效:激活董事会治理中心效能

  董事会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核心主体,其决策质量直接决定企业发展成色。酒钢集团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定位,创新构建“三闭环五相符”运行机制,实现重大决策“事前调研论证、事中流程管控、事后跟踪评估”的全链条闭环管理,确保重大决策在方向上与国家政策相符、合规上与制度要求相符、运转上与程序规范相符、落地上与实际需求相符、结果上与预期目标相符,从机制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为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外脑”作用,酒钢集团搭建了“调研—信息—决策”支撑链条。集团统筹外部董事对战略规划、重大项目等核心领域开展全覆盖调研,每月编发两期《外部董事信息简编》,及时提供行业动态、政策解读与风险预警;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对外部董事的履职需求实行“即时响应、全程跟踪、闭环落实”,保障其独立客观行权。

  在队伍建设方面,集团构建“内选+推荐”的多元化选聘渠道,建立动态优化的专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通过年龄、专业、履历等多维度评估,精准匹配企业战略与业务需求;同时制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明确履职范围与议事规则,并实行“履职评价—薪酬挂钩—岗位调整”联动机制,强化勤勉尽责与风险约束双导向管理,筑牢决策风险防线。

  此外,集团还建立外派董事与出资企业董事会评价体系,实行年度动态考评,将治理规范要求细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推动治理效能从“制度层面”向“实践层面”转化,确保董事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突出授权放权:释放经理层经营管理活力

  在明确党建统领与董事会决策作用的基础上,酒钢集团以“权责对等、放管结合”为原则,通过精准授权、规范监管,充分激发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力。集团综合考量决策质量、业务类型、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科学划定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范围,严守“法定董事会职权不授权、国资监管禁止事项不授权、高风险业务不授权”的“三不授权”底线,将一定额度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支出等经营事项授权经理层决策,实现“战略管控”与“经营自主”的有机统一。

  为保障授权有效落地,集团构建了“分类授权—规范行权—监督评估—动态优化—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和分类授权清单,让经理层行权有章可循;优化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授权事项须经集体决策,杜绝“个人说了算”;要求经理层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事项执行情况,由董事会从决策效率、实施效果、风险控制等维度进行评估,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动态调整授权清单;同时强化巡视、审计等监督力量联动,对违规行权行为“零容忍”,确保授权不越界、行权不任性。

  在激励机制上,酒钢集团推进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升级,将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经理层聘任的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制定统一的操作手册与协议模板,实行“一人一书”考核机制,个性化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60%,强化责任刚性约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集团创新实施“摸高”考核激励机制,按公司类型设置差异化指标,以近三年利润水平为基准划定四档目标,高目标对应110分的绩效上限,低目标仅设95分上限,通过“高目标高激励”引导各单位主动突破、创造价值,推动企业经营业绩持续跃升。

  从党建引领到董事会规范决策,再到经理层活力释放,酒钢集团以三大主线为支撑,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不仅为自身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动实践。(完)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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