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6月10日电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沙法庭审结4起交通事故关联案件。
王某驾驶的小轿车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导致4人受伤,因治疗伤情产生了费用,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为避免案件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而增加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王某,督促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因王某又提出将其车辆维修费在赔偿款中扣除的意见,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由王某支付了各项赔偿费用。至此,4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均得到实质性化解,4名原告的胜诉权益未经执行程序已全部实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次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是白沙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升了司法效率。
下一步,白沙法庭将继续推进“源头治理”与“执源治理”工作,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判后答疑与督促履行工作,以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温度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心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