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9月19日电 (胡文烨)近日,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额1672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县域重点项目落地,又化解了涉金融不良资产,实现多方利益最大化,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肃某银行与甘肃某公司、庆阳某公司、李某甲、李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含分期付款、抵押物优先受偿等在内的调解协议。因债务人未按时履行义务,银行申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依法将李某甲名下位于宁县和盛镇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以第二次流拍价1672368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甘肃某银行抵偿债务,但该抵债资产因未腾退并未实际交付申请执行人。
原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含工业用地使用权在内的抵押财产作出了以物抵债裁定,然而该抵押财产与原执行法院相距五百余公里,给后续处置工作带来明显不便。同时,宁县引进了无人机企业又急需工业用地,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落地和案件顺利执行,宁县人民法院主动对接,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由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交叉执行。
执行立案后,通过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最终使案件成功执行,土地得到成功腾退,涉案某环保企业顺利拿到拖欠材料款,某设备拆解企业与另一拆解企业达成购买设备买卖协议,无人机企业顺利入驻、投产,并已发展成庆阳市低空经济产业基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说法:本案作为宁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通过机制创新与协同联动,彰显了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面对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与县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叠加的复杂局面,主动申请交叉执行,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将司法处置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通过交叉执行高效完成资产腾退,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又为无人机企业落地提供要素保障,实现司法处置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理念,促成企业合作,既保障银行债权实现,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构建起债权人、民营经济主体与地方经济的利益共同体。该案创新之处在于将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发展大局,通过司法资源与行政资源的协同配置,为破解执行难题、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甘肃经验”,展现了人民法院以法治力量服务发展大局的实践智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