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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法院:信用修复“及时雨”,助企纾困“焕新生”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1:16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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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甘肃新闻7月3日电 (唐鹏科)今年6月,古浪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甘肃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来电。张某反馈,其公司此前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个人限高信息已屏蔽,公司投标资质审核亦顺利通过,并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这通电话的主人张某,是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此前,该企业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案件执行中,古浪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甘肃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此后,法院坚持“威慑加引导”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相结合,一方面以限高、失信惩戒等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倒逼被执行人正视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积极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主动筹措资金,全额支付了工程款及违约金,案件圆满执结。

  案件履行完毕后,古浪县法院执行局并未“结案了事”,而是主动启动信用修复核查机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调阅原案卷宗,核实履行凭证,并对接相关部门确认无其他未结执行案件。在确认被执行人确已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后,法院依职权依法对法定代表人张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予以解除,并同步向市场监管、金融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推送信用修复证明,为其扫清市场准入障碍。修复完成后,该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审核,成功中标新项目,张某个人出行及商务活动不再受限,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近年来,古浪县法院将信用修复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坚持“惩戒与激励并重、纾困与复苏同行”,变“被动申请”为“主动修复”,在案件执行完毕的第一时间即启动信用审查和修复程序,让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无需申请即可及时摘除“失信标签”。

  据统计,2026年以来,该院已对8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予以信用修复,帮助其移除失信“枷锁”,重返市场“赛道”。

  此外,为扩大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该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失信”了怎么修复?详细指南来了》等系列宣传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修复条件、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积极申请修复。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不是目的,“诚信履行,守信重生”才是导向。未来,该院将持续健全信用修复长效机制,以司法温情激励诚信履约,以能动履职护航企业发展,让更多“诚”风破浪的市场主体在法治阳光下轻装上阵、行稳致远。(完)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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